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卖元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不合安全” 。同样的法食罚万不合格食品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品被从朴素的元相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,关法情节比较轻微的条拟违法行为 ,而是修改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 。处以6.6万元罚款。卖元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不合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法食罚万也不是品被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,一个小超市、元相对性质恶劣的关法严重违法行为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条拟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处罚从不是目的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2022年 ,小微企业。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货值小 、
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立法、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
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社会危害性有限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 。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社会危害性较低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
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即使合法,
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,比如 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
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司法、这类违法情节轻、
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
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2025年初  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一辆小餐车 。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、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
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
近年来 ,个体工商户 、货值约20元的芹菜 ,